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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短信验证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6]485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通过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提交备案申请的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即:备案信息通过新网审核后,新网将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时,备案主体负责人和(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将会收到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息验证码。用户需在 24 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验证成功后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

  需要短信验证的省份

  以下相应省市的用户在新网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需要完成短信核验。

  2017年12月18日起,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被列为试点省份。

  2018年9月10日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被列为试点省份。

  2018年9月24日起,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被列为试点省份。

  验证码发送号码

  电信、联通、移动用户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固定号码。

  · 联通接入号:10655113

  · 电信接入号:106598051001

  · 移动接入号:106575000130

  各省短信验证平台

  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需及时访问备案主体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单击页面右下角 备案短信核验 进入核验页面, 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完成验证。

  试点省份短信验证平台地址:

  北京市 bj.beian.miit.gov.cn

  上海市 sh.beian.miit.gov.cn

  天津市 tj.beian.miit.gov.cn

  重庆市 cq.beian.miit.gov.cn

  河北省 he.beian.miit.gov.cn

  山西省 sx.beian.miit.gov.cn

  内蒙古自治区 nm.beian.miit.gov.cn

  辽宁省 ln.beian.miit.gov.cn

  吉林省 jl.beian.miit.gov.cn

  黑龙江省 hl.beian.miit.gov.cn

  江苏省 js.beian.miit.gov.cn

  浙江省 zj.beian.miit.gov.cn

  安徽省 ah.beian.miit.gov.cn

  福建省 fj.beian.miit.gov.cn

  江西省 jx.beian.miit.gov.cn

  山东省 sd.beian.miit.gov.cn

  河南省 ha.beian.miit.gov.cn

  湖北省 hb.beian.miit.gov.cn

  湖南省 hn.beian.miit.gov.cn

  广东省 gd.beian.miit.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 gx.beian.miit.gov.cn

  海南省 hi.beian.miit.gov.cn

        四川省 sc.beian.miit.gov.cn

        贵州省 gz.beian.miit.gov.cn

        云南省 yn.beian.miit.gov.cn

        西藏自治区 xz.beian.miit.gov.cn

        陕西省 sn.beian.miit.gov.cn

        甘肃省 gs.beian.miit.gov.cn

        青海省 qh.beian.miit.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 nx.beian.miit.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xj.beian.miit.gov.cn


  验证码发送原则

  · 仅针对备案订单新增或变更的主体负责人和(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不变更,不验证。

  ·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时,仅发送一次验证码,验证一次即可(“同一人”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相同即为同一人)。

  · 仅发送验证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

  · 若手机号码变更后,则发送验证码至新手机号码。

  · 验证码为 6 位数字

  · 验证码发送频率及发送时间间隔:您收到新网发出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后,5 分钟左右即可收到验证短信,您也可以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手动重新发送验证短信。

  验证码有效时长

  验证码 24 小时以内有效。您需在 24 小时内,访问省管局网站,并输入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验证。

  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审核。

  若 24 小时内,没有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备案信息将会自动退回至接入商(新网),需您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完成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信息才能递交至省管局审核。

  验证类型

备案类  型 验证对象 备注
备案类型

验证逻辑

备注

首次备案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只发送一个验证码。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则每个手机号发送一个验证码,两人均需完成验证。

新增网站备案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新增接入备案

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如果您更换了手机号码,需先到原备案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再进行接入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为空壳网站(即无接入服务商),无法到原接入服务商处变更手机号码。只能注销备案后,再重新提交新增网站备案。

变更备案信息

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若变更主体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若变更网站信息,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注销主体

不验证

注销网站

不验证

取消接入

不验证

如何进行短信验证?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请及时登录备案省市管局网站,完成短信验证。

  · 访问备案主体所在省市管局网站,单击管局网站页面右下角 备案短信核验 按钮,进入核验页面。

  · 填写信息:验证码、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六位数,完成图形验证,再单击 提交。

  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核验完成。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请继续完成。

  注意:

  · 如果您的信息输入错误,或输入的三条信息(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不匹配,则系统找不到对应的订单。系统提示找不到记录。请核实信息后,重新输入。

  · 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 5 次以后,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

  未收到验证短信,怎么办?

  在您收到新网已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的通知后,请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一般在 5 分钟内即可收到验证短信。若 5 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验证短信,请检查:

  · 您的手机网络信号是否正常。

  · 您是否设置了短信拦截或安装了垃圾短信拦截软件。

  解决方法:

  · 如果因手机网络信号不正常导致无法接收短信,请移到信号好的地方;或访问管局网站进行手动重发送验证短信。

  · 如果因您设置了垃圾短信拦截,或安装了拦截软件,请关闭拦截。如果无法关闭拦截,建议您将您的 SIM 卡换至其他手机。

  · 如果您误删了验证短信,可访问备案省市管局网站,进行手动重发

  · 如果您 24 小时未完成短信验证,备案系统会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您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如何操作手动重发验证码短信?

  · 访问备案主体所在省市管局备案网站,单击管局网站页面右下角 备案短信核验 按钮。

  · 单击 短信重发 ,进入核验短信重发页面。填写您需验证的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后 6 位数,完成图形验证,然后单击 提交。

  发送成功通知:您的短信已发送成功。

  查看手机,获取验证码,并在管局网站页面完成验证。